近日,陽江市人民政府印發(fā)《陽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為做好《實施方案》貫徹落實工作,現(xiàn)對方案出臺背景和主要內容進行解讀。
一、方案出臺背景
在習近平總書記先后提出“普遍推行垃圾分類制度”、“垃圾分類工作就是新時尚”后,陽江市高度重視,根據(jù)《廣東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等轉發(f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市實際,陽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草擬了《陽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征求了相關單位、各縣(市、區(qū))及社會公眾意見,修改完善后形成《陽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方案(送審稿)》(以下簡稱《實施方案》)送市政府審定,《實施方案》于2020年3月24日經(jīng)市政府常務會審核通過,于2020年4月28日起印發(fā)實施。
二、工作目標
根據(jù)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的工作要求,按照“不加碼、不減碼”的原則,確定了“六年四步走”的階段性年度目標任務:
第一步:2019年,全面啟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制定《陽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方案》(即本《實施方案》)。
第二步:到2020年,我市市區(qū)要實現(xiàn)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至少有1個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qū)。
第三步:到2022年,我市市區(qū)至少有1個區(qū)實現(xiàn)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其他各縣(市、區(qū))至少有1個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qū)。
第四步:到2025年,我市市區(qū)要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tǒng)。
三、方案依據(jù)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huán)境防治法》
(二)《廣東省城鄉(xiāng)生活垃圾處理條例》
(三)《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fā)國家發(fā)展改革委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fā)〔2017〕26號)
(四)《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號)
(五)《廣東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在全省地級以上城市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粵建城函〔2019〕613號)
四、實施范圍及對象
市區(qū)(含江城區(qū)、陽東區(qū))范圍內的住宅小區(qū)、公共機構、相關企業(yè),并根據(jù)年度目標逐步擴大到各縣(市、區(qū))縣城范圍。
五、重點內容解讀
《實施方案》由五個部分組成:一是提出了兩個方面的總體要求(指導思想、工作目標)。二是明確了生活垃圾分類的五大工作內容(實施范圍、加強科學管理、加快分類體系建設、落實法治保障、加強宣傳引導),其中加強科學管理內容中明確分類標準、分類責任主體、管理職責等。三是提出了三個實施階段[試點階段(2019年)、推廣示范階段(2020—2022年)、全面實施階段(2023年-2025年)]。四是提出了生活垃圾分類四方面的組織保障措施(落實主體責任、落實資金保障、形成部門合力、強化督促指導)。重點內容包括:
(一)明確了我市生活垃圾分類標準。按照《廣東省城鄉(xiāng)生活垃圾處理條例》有關規(guī)定,我市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進行分類。
(二)分別確定了各級人民政府的組織領導責任,生活垃圾分類各責任單位的部門管理責任,實行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制度,構建了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完整的責任鏈條。
(三)對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運、處置環(huán)節(jié),指明了方向、提出了符合我市實際的措施。
(四)適時開展我市垃圾分類地方性法規(guī)、規(guī)章的立法工作,“軟引導”和“硬約束”同步推進,為實現(xiàn)2025年我市市區(qū)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tǒng)提供法律支撐。
六、方案實施期限
自2020年4月28日印發(fā)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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