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氣象安全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54號),做好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以下簡稱重點單位)更新及公布工作,經部門推薦并組織專家評審,確定將陽江核電有限公司等39個單位調整為2018年陽江市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現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重點單位應當結合實際,制訂和完善本單位的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確保與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的銜接,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和氣象災害隱患排查;確定氣象災害應急管理負責人,組織實施本單位的氣象災害應急管理工作;建立氣象災害防御檔案,確定防御重點部位,設置安全標志;定期巡查并建立巡查記錄;定期組織本單位人員進行氣象災害風險安全培訓。
二、各重點單位要按照《廣東省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氣象安全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54號)的要求認真做好氣象災害的防御工作,各職能單位應按照相關規(guī)定各司其職做好指導、監(jiān)督工作。
三、各重點單位要將本單位的應急管理負責人和聯系人于1月20日前報市氣象局備案(聯系人:嚴志虹,聯系電話:0662—3385211)。
陽江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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