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各單位:
現(xiàn)將修訂后的《陽江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評標定標辦法》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執(zhí)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反映。
陽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
陽江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評標定標辦法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評標活動,保證工程建設項目質量,提高投資效益,維護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咨詢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設備、材料等采用招標方式選擇承包人的評標定標工作。
國家、省以及行業(yè)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三條 評標辦法是指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確定投標人的排名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的標準和方法。
評標是指評標委員會依據招標文件載明的評標辦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確定投標人的排名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的過程。
第四條 招標人在編制招標文件時,應當根據本辦法結合工程項目實際確定具體的評標辦法并寫入招標文件,作為招標文件的必要組成部分。招標人不得將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本辦法規(guī)定的評標辦法寫入招標文件中。
第五條 招標人應當根據工程項目特點采用下列評標方法:
一是合理低價法(平均值法)。適用于依法必須招標且招標控制價低于3000萬元的建設工程施工類招標項目。
二是綜合評估法。適用于如下招標項目:
(一)依法必須招標且招標控制價3000萬元(含本數(shù))以上的建設工程施工類招標項目。
(二)依法必須招標的勘察、設計、監(jiān)理等服務類項目以及
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咨詢招標項目。
(三)建筑工程設計招標項目,招標人可以依據項目特點和實際需要,采用設計方案或者設計團隊招標。
第六條 采用綜合評估法進行評標定標活動應當體現(xiàn)公平、公正、科學和擇優(yōu)的原則,綜合考慮投標人的信用、業(yè)績獎項、報價、質量、工期、施工組織設計等方面的因素,不得含有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的內容,不得妨礙和限制投標人之間的競爭。
第七條 招標項目評標前,應當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服務類項目、工程總承包項目、全過程工程咨詢項目招標經開標會審查所有有效的投標人全部進入資格后審;施工類項目招標結合投標人在行政主管部門信用管理信息系統(tǒng)的信用等級和投標報價等因素參與資格后審(具體方法詳見附件1)。
第八條 采用本辦法評標,招標人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組成評標委員會,評標委員會總人數(shù)為5人(含本數(shù))以上單數(shù)組成。
第九條 評標活動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應當嚴格按照招標文件中的評標辦法進行評標,招標文件中沒有規(guī)定的評標辦法不得作為評標的依據。
第十條 評標委員會在評標時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則:
(一)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依照評標辦法獨立完成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并對評標結果簽字確認。
(二)技術文件的評審,評標委員會成員為5人的,每個投標人的技術標評分得分結果計算為全部成員的算術平均值;評標委員會成員超過5人的,每個投標人的技術標評分得分結果計算為成員中的分數(shù)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的算術平均值。
(三)評標委員會應當依照評標辦法規(guī)定的工作方法和標準對各評標委員會成員的評標結果進行匯總。
第十一條 評標工作應當按照評標的準備、初步評審、詳細評審、推薦中標候選人和提交評標報告等程序進行。
評標委員會在評標過程中,應當認真審查每一投標文件是否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實質性響應要求的投標文件,應當與招標文件的技術要求、報價要求和主要合同條款等關鍵性內容相符。未能作出實質性響應的投標,應當作廢標處理。
評標委員會實行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的原則,以記名投票方式表決,評標結果經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過半數(shù)通過有效。禁止評標委員會成員將個人意見強加給他人,影響正常評標秩序和妨礙評標結論的公正性。
第十二條 采用合理低價法(平均值法)評標的項目,投標應當能夠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及有關評價標準,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商務文件和信用評價進行評分,商務文件得分只包括投標報價得分,信用評價得分主要根據投標人投標當天在行政主管部門信用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中的信用等級來確定信用評價得分。評標委員會按照評審綜合總得分從高至低的順序依次確定前3名中標候選人,綜合總得分最高的中標候選人為第一中標候選人。當投標人綜合總得分相同時,以報價低的排序為前;當投標人綜合總得分相同且報價相同時,通過現(xiàn)場抽簽方式確定排序。(具體方法詳見附件2)。
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的項目,應當對投標人的投標報價、業(yè)績獎項、技術因素、信用評價等進行評分。投標應當能夠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和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商務文件得分主要包括投標報價得分、業(yè)績獎項等內容的得分,技術文件得分主要計算其各評審項目的合計得分(其中施工類項目技術文件為合格性評審得分,服務類項目技術文件為量化評審得分),信用評價得分主要根據投標人投標當天在行政主管部門信用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中的誠信分數(shù)來確定信用評價得分。評標委員會按照評審綜合總得分從高至低的順序依次確定前3名中標候選人,綜合總得分最高的中標候選人為第一中標候選人。當投標人綜合總得分相同時,以報價低的排序為前;當投標人綜合總得分相同且報價相同時,通過現(xiàn)場抽簽方式確定排序(具體方法詳見附件2)。
對于國家、省的重點工程且招標項目規(guī)模較大、技術要求高、結構復雜的建設項目或其他特殊項目,招標人可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制定招標方案,并報同級人民政府(管委會)。
建筑工程設計項目采用設計團隊招標,招標人應當綜合考慮項目設計的人員構成、人員業(yè)績、人員從業(yè)經歷、項目解讀、設計構思、投標人信用情況和業(yè)績等評審內容,編制項目設計團隊招標方案,并報同級人民政府(管委會)。
第十三條 評標工作完成后,評標委員會應當寫出評標報告并由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簽字。對評標結論有異議的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以書面方式闡述其不同意見及理由。評標委員會成員拒絕在評標報告上簽字且不書面闡述其不同意見和理由的,視為同意評標結論,評標委員會應當對此作出書面說明并記錄在案。
評標結束后,評標委員會應當向招標人提交評標報告和依次推薦前三名中標候選人,并同時抄報招標管理部門。
第十四條 評標報告應當如實記載以下內容:
(一)基本情況和數(shù)據表。
(二)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
(三)開標記錄。
(四)符合要求的投標一覽表。
(五)評定為不合格的投標和廢標的情況及原因說明。
(六)評標標準、評標方法或者評標因素一覽表。
(七)標價比較表或者綜合評估比較表。
(八)經評審的投標人排序。
(九)推薦的中標候選人名單及排列順序。
(十)澄清、說明、補正事項紀要。
(十一)簽訂合同前要處理的事宜及其他。
第十五條 招標人應當根據評標委員會提供的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排列的先后順序確定中標人。
第十六條 評標委員會成員推薦中標候選人后,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在廣東省招標投標監(jiān)管網和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公示中標候選人及評標情況,公示主要內容包括:1. 中標候選人名稱、投標報價、業(yè)績獎項、質量、工期、擬派駐招標項目管理機構人員信息等;2. 中標候選人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承諾的項目負責人姓名及相關證書名稱和編號;3.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資格能力條件;4. 提出異議的渠道和方式;5. 評標專家代碼(評標專家姓名可用代碼進行標示,如專家一、專家二等)及其對應的具體評標意見(含對否決投標人相關意見等)以及評標報告;6. 招標文件確認公示的其他內容。公示期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招標人確認中標結果,并在7日內向中標人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其他投標人。
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15日內向有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2024年2月20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為5年?!蛾柦腥嗣裾P于印發(fā)〈陽江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評標定標辦法〉的通知》(陽府〔2021〕29號)同時廢止。本市此前規(guī)定與本規(guī)定不一致的,以本規(guī)定為準。
附件:1. 施工類項目資格后審參與方式
2. 評標辦法
市政府規(guī)范性文件編號:陽府規(guī)〔2023〕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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